根据《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及管理实施办法》和《东北石油大学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学院研究生综合考评及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学金的具体实施、审核、初评及上报等工作。
二、评选流程
1、推荐免试研究生及985 、211院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被录取且本硕一致的应届考生均可直接获得新生奖学金。
2、考虑各个专业初试科目的不同,计算总成绩的时候只计算外语与政治两个科目的成绩。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被录取的统考研究生按照初试外语与政治两个科目的总成绩排名进行推荐,获新生奖学金统考人数=当年研究生部下发的新生奖学金总人数-直接获得新生奖学金人数。
4、当参与评选的统考研究生初试外语与政治两科目的总成绩相同时,
①按外语成绩排名评选;
②外语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科目二成绩、总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名评选;
③如果有研究生新生各科初试成绩相同、且影响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选的情况发生,则由学院研究生综合考评及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会,对该部分研究生新生进行投票推荐。
三、公示
推荐人选确定后,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部。
新黄金城667733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