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文工作安排
1.指导教师的确定
工程硕士生一般应有二名导师联合指导,校内导师一名,校外导师一名(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校外导师须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联合指导教师简况表》,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后,报学位管理科备案。
2.论文选题及前期工作
工程硕士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内就应在导师指导下明确研究方向,查阅本研究领域近5~10年的文献,撰写文献综述,为开展研究做好资料和实验准备工作。工程硕士生一般应在第一学年末确定学位论文选题。选题范围、研究内容要适中,符合学位论文要求,要考虑客观的研究条件和环境,能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经过本人努力圆满完成。
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选取:
(1)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与应用;
(2)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的研制与开发;
(3)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国外先进技术项目;
(4)应用基础性研究、预研专题;
(5)一个较为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或工程管理项目的规划或研究;
(6)工程设计与实施。
3.文献阅读和开题
在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和文献阅读基础上,由研究生本人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选题的工程背景、目的、工程应用价值;
(2)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发展动态;
(3)拟采用的研究方案(包括技术路线、技术措施、技术关键)及可行性分析;
(4)实践/工作单位及开展的研究内容;
(5)可能遇到的技术难题及解决办法;
(6)工作总体安排与进度计划。
工程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时各学院应组成工程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工程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领导小组由研究生工作主管院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组成,组长由主管院长担任。工程硕士生开题应按工程领域组成开题论证评议专家组。专家组一般为5人,专家组成员应包括本领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研究生导师(包括现场指导教师),工程硕士生所属单位专家和其他生产单位或研究机构的专家等,至少有一名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
工程硕士生论文开题报告会应统一组织、公开举行。由工程硕士生向专家组作开题报告,专家组认真听取,正确评估,做出结论。各学院办公室应在第三学期放假前将文献综述、东北石油大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开题报告题目汇总表报送学位管理科。
4.论文形式
(1)产品研发;
(2)工程设计;
(3)应用研究;
(4)工程/项目管理;
(5)调研报告
5.论文内容
论文主要应包括以下部分:
(1)中英文摘要、关键词;
(2)独立完成与诚信声明;
(3)前言(包括选题的依据与意义;国内外文献资料综述等)
(4)论文主体部分:研究内容、设计方案、分析计算、实验研究等;
(5)结论;
(6)参考文献;
(7)必要的附录(包括企业应用证明、项目鉴定报告、获奖成果证书、设计图纸、程序源代码 、论文发表等);
(8)作者简介、发表文章及研究成果目录和致谢。
具体形式参照《东北石油大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书写模板》。
6.学位论文要求
(1)文献资料综述应对选题所涉及的工程技术问题或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
(2)综合运用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所解决的工程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能在某方面提出独立见解;
(3)论文工作应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或理论深度,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4)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工作量饱满,一般应至少有一学年的论文工作时间;
(5)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版式规范;
(6)对不同领域或形式的论文要求参照《东北石油大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分类要求及评价细则》。
二、论文答辩工作
1.答辩申请及资格审查
凡申请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要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工程硕士答辩申请表》。答辩前,应由所在院审查课程及其成绩是否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必修环节(包括文献阅读、论文选题、学术活动等)是否完成,论文工作时间年限、论文工作量是否合乎要求等项内容。
2.论文评阅
(1)工程硕士生学位论文要分类评阅。
(2)学位论文评阅聘请2名对论文所涉及研究领域较为熟悉的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进行评阅,其中至少有1名是校外企事业单位的专家。评审论文由答辩秘书或学院办公室专人负责送(寄)评审专家,申请者本人不能参加此项工作。
(3)论文评审专家中如有1人的评语属否定时,可增聘1位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如有两位评阅(包括增聘评阅人)的评语是否定时,则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3.学位论文答辩
(1)答辩委员会组成
工程硕士答辩委员会由3至5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校外专家。工程硕士生的指导教师一般不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秘书必须由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专业人员担任。
(2)每个论文答辩委员会按需要设置1~2名答辩秘书(具中级以上职称),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协助组织和处理有关答辩工作事宜,整理与答辩工作有关的全部材料。
(3)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由学科负责人与指导教师协商提出,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组织答辩。
(4)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发扬学术民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执行答辩工作。答辩工作应公开举行(涉密或保密的学位论文答辩除外)。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就论文是否合格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答辩才算通过。答辩不合格的,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论文可在一年内修改,并重新答辩一次。
4.提前答辩申请
凡申请提前答辩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参照《东北石油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提前答辩的若干规定》执行。
5.答辩材料的上报
各院要认真填写、整理答辩及审批材料,在答辩结束后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审核。
三、学位审批
与工学硕士研究生的审批程序相同。
四、其他
工程硕士研究生在五年内未能通过论文答辩者,若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研究生院签发课程学习结业证书和成绩单。否则,只签发进修证明和所学课程成绩单。
所有未作特别说明的内容,按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本规定于2004年12月制定,于2014年6月修订。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